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
實用音樂素養第四級考試內容概要
A、聽唱旋律再聽彈。
考官彈兩次四小節的旋律 (2/4或3/4拍)
,考生聽後唱出來。可用任何母音唱, 音高要準確。測驗前考官會指示調的和絃和開始的音。唱完後考官會彈第三次, 考生可選擇任何樂器把該旋律奏出。
B、視唱低音部。 (考官彈高音部)
考官給二小節二聲部樂譜, 並提示調的和絃、開始的音高和速度。然後彈高音部,考生視唱低音部。視唱時可用任何母音, 或首調, 或固定調。
C、視唱。 (考官彈伴奏)
考官給四小節樂譜, 提示調的主和絃及開始的音高; 然後彈伴奏給考生視唱。考生視唱時可用任何母音, 或首調, 或固定調。 此級程度含2/4, 3/4, 4/4或6/8 拍子。
D、即興伸展旋律。 (考官彈伴奏)
考生可用歌唱或選擇任何樂器, 即興彈奏或唱考官所提示的樂譜。樂譜開頭有簡短的旋律 (約二小節) 在伴奏譜之上, 然後樂譜只有伴奏無旋律; 考生必須依照伴奏形態即興伸展旋律。整個樂譜裡會註明主三和絃和屬三和絃給考生依循。且樂譜的譜號與調號會依照考生選擇的樂器。測驗時允許第二次的嘗試。
E、看譜指出考官彈奏不同之處。
考官彈奏時,將會出現四個地方與考生的樂譜不同。考生要指出不同之處, 並說明。此級測驗範圍包含音高、節奏、強弱和速度的改變,考官會彈二次鋼琴譜。
(註:第1-3級的樂譜只有單旋律,本級起為鋼琴譜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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